医疗费报销(医疗费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柯受良] 时间:2024-07-01 17:06:41 来源:披古通今网 作者:黑涩会美眉 点击:82次

本文目录一览:

  • 1、医疗费用怎样才能报销
  • 2、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 3、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 4、医疗费怎样报销
  • 5、医药费怎么报销
  • 6、医疗费可以报销

医疗费用怎样才能报销

医保不能报销的几种情况

《社保法》规定,不能纳入社保报销范畴的意外伤害救治包括:“(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简单来说,医保无法报销的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境外就医,另一类是由其他个人或组织承担的。

其中,“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这一条,与意外的关系最为密切。生活中的意外伤害,按照责任人的不同,分为两种:由他人造成的意外伤害,比如被车撞伤、被高空抛物砸伤等;由自己造成的意外伤害,整个过程中不牵涉第三个人,比如摔伤、烫伤、割伤等。按照《社保法》的约定,之一种情况医保不能报销的,只能找“第三人”进行赔偿。不过,法律制定者也考虑到了实际情况,如果“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医保可以先行支付,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人社部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细化了这一点,如果需要医保先行支付,需要个人向当地社保机构书面申请,并告知伤病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同时,对于超过第三人责任的部分医疗费用,也可以由医保支付。

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保机构批准申请的,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住院

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

1.医疗费用报销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2.报销材料:1、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2、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3、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第四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医药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参保人员的合法医疗权益。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向病人告知有关医疗服务及收费明细情况。

医疗费怎样报销

如果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进行结算时直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如果不是住院治疗的,则需要携带发票、社保卡、具体用药清单到社保中心报销医保;如果是在异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在出院之后携带转诊证明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医保所在地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药费怎么报销

“在医保目录内的费用,达到起付线,在定点医院花的医疗费通过刷医保卡就可以报销医药费,以下三种情形无法报销:一、医院不符合要求。二、没达到起付线,超过封顶线。三、第三方造成的医疗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医疗费可以报销

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报销需要的材料有:参保人员的身份证件、医保证或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费报销

(责任编辑: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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